人才招聘

TALENT RECRUITMENT

海南医学院2015年法医学硕士人员招聘公告

2015-07-17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5-07-17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心健康、精力充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具有全脱产正规学历学位(从本科学士到硕士研究生),且各阶段所学专业背景一致。

7.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注:硕士学位证取得及提交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8.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待遇和要求

本次招聘的人员均为校内聘用(人事代理),按学校同等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各项待遇,入职后按《海南医学院师资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海医学〔2013〕183号)和《关于调整职工攻读硕、博士学位相关政策的通知》(海医学〔2015〕99号)文件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18:00
(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hainanyxy@163.com

3.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1)《海南医学院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2);

(2)完整的硕士论文或代表作、科研业绩、相关支撑证明及证件(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片。

4.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资格;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如实填写《海南医学院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备相关材料;

(3)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单位+姓名+最高学历及专业+毕业学校”的格式书写,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

5.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只须提交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2)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取消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考资格外,将通报报考者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5年9月上旬,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符合条件的入围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核时间和地点。

(三)考核

1、面试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个人综合素质、操作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综合能力。

2、时间安排:

2015年9月上旬

3、成绩公布:

考核结束后,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入围者于2015年9月中旬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内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入围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五)公示

人事处根据考核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在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审验其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查询网址:http://www.hainmc.edu.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邮编:571199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898-66893139

张老师,联系电话:0898-66893750

传真:0898-31352065


附件1

海南医学院2015年法医学硕士人员需求计划

序号

三级单位

学科、专业(方向)

学位要求

人数

岗位类别

其它资格条件

1

法医学教研室1

法医学

(法医物证方向)

硕士及以上

1

教辅

本科为医学专业背景,且大学毕业5年及以上,具有法医物证鉴定和亲子鉴定的相关理论与实践操作能力,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及以上

2

法医学教研室2

法医学

(法医病理方向)

硕士及以上

2

教辅

本科为医学专业背景,具有法医病理学鉴定能力,且能独立从事法医尸体解剖操作、组织显微镜诊断等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合计

3




附件2:海南医学院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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