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验室管理 > 规章制度 > 正文

对外宣传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5日 22:04 编辑: 浏览次数:

对外宣传的有关规定

  1. 为加强实验室的对外宣传,使实验室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宣传材料真实、准确、及时、客观,特制订此规定。

  2. 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向学校、相关部门及新闻界宣传报道实验室的工作。

  3. 各课题负责人应指派专人兼任信息员,向办公室提供客观真实的信息。各信息员应密切配合此项工作。

  4. 课题负责人每年至少发布与科研工作、学术交流、文章发表等相关的信息10条。

  5. 办公室每月向实验室人员的电子信箱里发送一份收集信息的表格,实验室人员有义务提供相关信息,填写相关信息表,或登录实验室科技网上传有关信息。

  6. 实验室每年的年报编辑工作从当年的12月初开始,实验室全体成员应及时向各研究领域负责人上报相关材料,于12月15日前汇至办公室,交实验室主任审阅。

  7. 在宣传有实验室产权的科技成果时,必须注明科研完成单位或个人所在单位的全称。

  8. 新闻宣传要遵守国家、部、学校及实验室的有关保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禁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