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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国家普通本科水平测试和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成绩效用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4-01点击数:

为鼓励学生参加国家普通本科水平测试和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参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参赛学生成绩效用的管理规定。

一 、 国家 水平测试 成绩效用

(一)国家水平测试的理论测试成绩按照 40%的比例计入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成绩;

(二)国家水平测试总评、理论测试、技能操作成绩任意一项合格者,可计为实习岗前训合格(计为 5 分),并免培训;

(三)国家水平测试总评、理论测试、技能操作成绩分别合格者,可分别计为实习后综合考核总评、理论、操作合格(计为相应的满分),并分别免参加相应的考试;

(四)国家水平测试总评成绩合格者,可冲销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及格(按及格计算)或不及格记录各一门;

二、 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成绩效用

(一)入选全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者,①可计为实习后综合考核总评合格(计为相应的满分),并免参加相应的考试;②可冲销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及格(按及格计算)或不及格记录各一门;

(二)在全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中进入国赛者,可冲销所有不及格课程(按及格计算)或不及格记录;

(三)入选校级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者,可计为实习后综合考核的操作考核合格(计为相应的满分),并免参加相应的考试。

三、 其它事宜

(一)本规定从普招 2017 级五年制、2018 级四年制开始执行。

(二)成绩效用管理实行双轨制,即由教务处直接认定和当事人(学生)主动申请确认。

(三)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级普通本科水平测试,以及国家级(含国赛、片区赛)、校级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四)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