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建设

关于开展2021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6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医学院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实施方案》(海医 学 2020[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工作部署,“十四五”期间争取获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 8 个、 省级 8 个。现将 2021 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综合改革。把建设一流本科专业作为学校一 流学科、一流本科教育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全局统筹考虑, 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教育教学、科研创新、资源配置、内部治理等综合改革措施来推动专业建设,促进专业建设上水平。

(二)坚持分类发展。鼓励支持各专业依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坚持需求导向,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模式,各有聚焦、各有侧重呈现专业建设成效。

(三)坚持示范引领。通过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形成专业建设高峰,及时总结完善和推广经验,带动其他相关专业建设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教学中心地位,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四)坚持动态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方案审核、中期检查、反馈预警、结项验收、绩效考核,根据建设实效差异化支持,建立淘汰机制。

二、主要目标

按照“巩固优势专业、打造特色专业、发展新兴专业” 的建设思路,突出重点,加大投入,通过进一步改善专业办学条件,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率先成为国际国内同层次同类专业中具有领先优势、特色鲜明的专业。

三、主要任务

(一)建成一批专业高峰。各立项专业对照行业、国内外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现状,评估自身办学实际,突出需求导向,打造与专业目标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细化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等各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专业特色与优势,在深耕细作、扎实推进中做强做特,形成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高等教育专业高峰。

(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通过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梳理总结“卓越人才计划”等项目实施工作基础上,探 索实践“六卓越一拔尖人才计划”2.0 版,努力培养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各类拔尖创新型、卓越应用型、高端复合型人才。

(三)探索一流的人才培养模式。面向国际学术前沿与国家发展战略需求,以学生为中心紧抓本科教学内涵建设,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课程、教材、课堂的改革与建设,推进探究式、研究性教 学模式改革,完善教学质量管理和评价制度,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个性差异探索形成人才培养创新机制与模式。

(四)打造一流的教学团队。完善政策制度激励教师投入本科教学,保障高层次人才配备到本科教育。加强教学团队负责人选拔培养,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在职培养、培训,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水平,并着力培养或引进国内国际知名的教学名师、 教学团队负责人,打造一批教学热情饱满、教育教学能力过硬、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教学团队。

(五)开发一流的课程教材与平台资源。优化专业内部课程结构,加强专业课程建设规划,加强优质课程和教材建设力度,强化教学信息化和实验教学中心等平台建设,促进科研平台到教学资源、科研成果到课程内容、科研素养到创新意识的转化,深化专业链与产业链的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和专业建设协同创新,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2021 年 7 月)

各项目负责人参照《海南医学院一流专业建设考核指标》 (附件 1)要求,填写《海南医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 - 4 - 设点申报表》(附件 2)和《海南医学院 2021 年一流本科专 业建设点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 3),经二级教学单位党政 联席审核后报教务处。

(二)实施(2021 年 8 月-2021 年 11 月)

根据《申报表》内容,积极落实工作任务。2021 年 10 月左右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终止执行。

(三)总结验收(2021 年 12 月)

全面总结建设成果,撰写项目结题报告。学校成立专家组,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或根 据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审批进度进行验收)。

五、相关要求和说明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组织申报工作。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2.截止 2021 年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专业均可申报。

3.立项建设项目将作为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等奖项评选 的重要参考内容。

4.2021 年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各 35 万元(共 140 万元),医学影像学专业 4 万元,立项一 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7 项(每项 3 万元,共 21 万元)。按规定, 如果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将补足 100 万元的经 费支持。已获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经费支持为: 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专业 2020 年 30 万元(已支付), 2021 年 35 万元,2022 年 35 万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2021 年 35 万元,2022 年 35 万元,2023 年 30 万元,已获批的省 - 5 - 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经费支持为:医学影像学专业 4 万 元。按照《海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管 理办法(试行)》及《海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 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海医学〔2021〕85 号)规定进行管理。

5.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之前将附件 2 纸质版一式二份和附件 3 一式一份报至教务处建设与改革科(行政楼 112 办公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萍

电话:31350903,邮箱:562943029@qq.com

附件:1.海南医学院一流专业建设考核指标

2.海南医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表

3.海南医学院 2021 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