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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2020级普通专科学生留级及退学审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点击数: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党委:

根据《海南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经审核,2020~2021 学年 2020 级普通专科学生有 9 名学生达到留级条件,2 名学生达到退学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海南医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学生第一次因课程考核不及格作退学处理者,可申请留级试读,并记有留、降级记录一次。此期间若再有课程考核不及格而不能升级时,则直接作退学处理。办理留、降级试读学生应在退学处理发文后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党委或党委审查,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审批,按同年级标准收取学习费用。

请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党委深入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做好学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并通知相关学生按程序办理退学及留级试读手续,申请材料于 10 月 8 日上午 12:00 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审核。逾期未提交反馈材料的,将视为同意本次留级及退学决定,达到留级条件的学生将做留级处理,达到退学条件学生 将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做退学处理。

附件: 1、 2020~2021 学年达留级条件学生名单

2、 2020~2021 学年达退学条件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