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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7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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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及项目负责人:

为促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41号),教务处组织了专家对国家级33个项目进行开题报告会,并要求各项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材料。经研究,现同意“Cr3+离子选择性荧光探针分子的合成与表征”等国家级33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题(见附件)。经费支持额度见附件1,先给予各项目一半经费支持,待各学院上交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给予下拨剩余经费。

请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海医学 〔2013〕13号)文件要求做好课题的实施工作,并于1月6日前将修改后的申报书、开题报告、合同书交项目指导老师所在的学院,再由相关学院上报教务处实践科张腾飞老师。逾期将不再资助剩余经费。

联系电话:31350918邮箱:75154820@qq.com

此邮箱概不接受个人材料。

附件:1. 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经费支持额度一览表

2.海南医学院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题报告

3.海南医学院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

4.材料递交注意事项

海南医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