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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2点击数: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4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琼教高〔2016〕24号)文件精神,我校申报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0项,其中,获批国家级项目16项,获批省级项目34项。为促进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项目原为校级项目,获批后升级为国家级或省级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在导师的指导下,拓展项目研究内容,提高项目水平,提高项目完成质量,需重新填写开题报告,说明项目实施内容、方案、经费使用计划(获批项目在原校创基础上进行拓展则可另行申请经费,国家级项目可在原项目经费基础上再申请1-3万,省级项目不超过0.5万元,如按原项目内容开展,则不再下拨经费)、成果等内容。

二、开题报告:

由项目所属二级学院针对项目开展情况,组织开题报告会,严格审核项目实施的方案、可行性和结题成果质量,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经费支持额度,确保项目能顺利完成。

三、下拨经费:

国家级、省级项目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待省财政厅下拨经费后给予报销,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及追加经费。

四、项目负责人到教务部网站下载并认真填写《海南医学院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题报告》(见附件3 一式四份,正反面打印)后交给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交给二级学院,由承担计划项目的二级学院审核并组织开题,于4月14日15:00前将通过开题的项目开题报告、开题意见一览表交到到行政楼114室教务部实践教学科。材料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学院-立项人-开题报告”。(由学院统一提交,概不接收个人材料),教务部审核后再公布开题结果。

联系人:吴英、张腾飞,联系电话:31350918

邮箱:75154820@qq.com

教务部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