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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暑期临床见习实践活动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9点击数:

各相关专业及所属学院、党总支:

根据人才培养需要,为使医学生早期接触临床,较早地树立临床意识,培养其职业精神、临床思维、实践能力、批判性思维与协作沟通等能力,鼓励医学生积极参与临床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岗位竞争力,决定开展临床见习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等六个专业一至三年级学生。其他专业学生可参照实施。

二、参与方式:由学生自行到学校(或家乡所在地)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社区或乡镇卫生院参加实践。国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须就近到学校协议乡镇卫生院(名单附后)参加实践。

三、参与时间:每名学生参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周。

四、具体事项:

1.学生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本着在海口或回家乡本地就近原则,持《海南医学院临床见习实践活动推荐信》(加盖学校教务部公章),积极争取当地医院、诊所、社区、乡镇卫生院支持,开展临床见习实践活动。

2.在临床见习活动期间,医学生须遵从医院安排,听从指导教师管理,严守工作纪律,按照医生角色进入工作状态。

3.临床见习活动结束后,由见习单位在《海南医学院医学生临床见习实践活动鉴定表》中签署实践意见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见习学生写一份内容翔实、富有真情实感的实践报告,要求图文并貌(包括所在见习单位进行见习的图片资料等),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字。

4.开学回校后两周内,由各专业收齐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和调研文章统一汇总至所属学院,学院对学生参加暑期临床见习实践活动的情况按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进行学分认证,并组织评审调研论文并将推荐优秀调研论文(名额限制在10%以内)报送至教务部。教务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优活动,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给予表彰并组织公开交流。

请各相关学院将参加临床见习实践活动一览表、推荐优秀调研论文一览表(附本院推荐的优秀调研论文)纸质及电子版于9月30日前报送教务部实践科。

相关表格可自行到教务部网站(http://www.hainmc.

edu.cn/webapps/jwb/)进行下载。请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好相关专业学生的暑期临床见习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海南医学院医学生临床见习实践活动推荐信

2.海南医学院学生临床见习实践活动鉴定表

3.海南医学院临床见习实践活动安全责任书

4.海南医学院教学基地-社区服务卫生中心一览表

5.参加临床见习实践活动一览表

6.优秀调研论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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