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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校级教学团队评选及推荐省级教学团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4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1]32号)文件要求,加强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为建立团队合作机制,确保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现决定开展2011年校级教学团队评选并推荐参评省级教学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专业职务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规模适度。

2、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省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级以上教改项目如省级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省教育厅教改科研项目立项等。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自编有公开出版的教材。教材使用效果好,有一定使用面。

6.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教学团队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和管理模式,能够为高等学校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申报与评定

1、由团队带头人填写《201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电子版在教务部主页下载)一式两份,经院、部(系)审核后,于2011年4月22日前报送教务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校级教学团队评选:4月24日至25日组织专家对申报校级教学团队材料进行评审,本年度计划评选2个校级教学团队,2个校级教学团队培育点。

3、省级教学团队推荐:根据海南省相关文件要求,由专家组从校级教学团队(包括已被评为校级教学团队生物化学教学团队)中推荐2个参加省级教学团队评选。

三、经费及管理

1、校级教学团队:校级教学团队拨付一万元经费用于团队建设。

2、校级教学团队培育点:建设期为一年,先拨付0.5万元的建设启动经费,建设期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合格者直接进入校级教学团队行列,并拨付0.5万元建设经费用于加强团队建设;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并请专家复查,复查合格者入校级教学团队行列,继续拨付后期建设经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后期经费的拨付,同时不能再参评校级教学团队。

教学团队经费管理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认真落实本通知,做好本年度教学团队的评审工作。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学团队 评选 通知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2011年4月12日印发

附件:《201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