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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关于开展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及涉密载体清理保密检查的通知 海医办〔2011〕2号
作者:铁名   发布时间:2011-05-23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海南医学院      浏览次数:

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部、室(所、中心),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委保密委员会、省国家保密局关于开展保密专项检查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涉密载体清理保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涉密计算机及网络、工作秘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情况和涉密载体的清理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抓好相关检查工作并指定一名专人负责。

2.严格检查,务求实效。要严谨细致,坚持原则,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留情面。

3.限期整改,及时复查。要将检查与整改结合起来,通过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加强防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该封闭的计算机接口要立即封闭,该切断的信息连接渠道要立即切断,该集中管理的移动存储介质要立即集中管理。

4.各部门、各单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由专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计算机按涉密、非涉密分类,逐台登记建立档案,填写计算机保密管理检查情况表;对移动存储介质(移动硬盘、U盘等)暂时集中收回,登记建档及自查,填写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检查情况表,经登记自查无涉密问题的移动存储介质发回原使用人,在接受省保密委员会检查时再随时调用检查;按照本部门在岗工作人员人数复印个人涉密载体清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发送本部门人手一份进行自查。检查报告和各种检查表请于4月19日前报院办机要科。

5.学校保密委员会定于4月12日上午11:00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保密专项检查工作人员培训会。请各部门、各单位于4月11日前将负责此次专项保密检查的工作人员名单报送院办机要科,并准时参加培训会。

6.学校将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为4月20日至22日。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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