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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医办〔2020〕10号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实施方案》的督查督办制度
作者:党办   发布时间:2020-05-14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海南医学院      浏览次数:

海医办〔2020〕10号

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实施方案》的督查督办制度

近日,学校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现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推进重点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相结合、与创建热带医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的战略目标相结合,加强推进重点工作督查督办,从严从实强化“两个责任”,大力推进正风肃纪,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切实推进学校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江波

副组长:余勇晖、成晓东

成 员:蒙有华、王春东、彭臻喆、王冰冰

领导小组职能:负责研究制定督查督办办法;统筹协调部署和推动督查督办工作;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推进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督查督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督查办)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余勇晖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成晓东同志兼任。

督查办职能:具体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任务;汇总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撰写及上报督查督办工作报告。

三、督查督办主要任务

1.细化方案,明确责任。根据重新制定的方案,将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单位),各部门进一步细化分解,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全力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2.加强督导,注重实效。督查办将对各部门(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部门(单位)须按要求定期提交进展台账,督查办形成督查简报,向全校公开,未按时推进的部门(单位)须提交情况说明,对于推进不力的部门(单位)将上报学校党委予以问责。

3.及时汇总,定期研究。督查办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各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学校党委定期研究、定期部署,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精准精细抓落实,坚决把实施方案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2.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工作重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精髓要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责任,把握工作重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3.加强督查督办,注重工作实效。加强监督检查,督查办要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部署,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督查督办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推动整改出实功、见实效。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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