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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医办〔2018〕13号关于召开海南医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9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海南医学院      浏览次数:

海医办〔2018〕13号

关于召开海南医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根据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有关要求,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好海南医学院领导班子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一)时间: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下午3点半开始(会期半天)

(二)地点:学院行政楼第一会议室

(三)主持:吕传柱

(四)与会人员:学院党委委员。

(五)列席人员:院级党外领导,党办、院办、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纪检监察处、审计处负责人,教职工监督委员会代表、党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教师代表。

(六)会议议程:

1.党委书记代表党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自我批评;

2.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党委书记作总结讲话。

(五)会务分工:

1.会议人员的通知及会议记录由党办负责;

2.会议名牌及场所安排由校办负责;

3.会议事项请示及报告由组织部负责。

二、会议主题和要求

以“深化廉政主题教育,共建良好政治生态”为主题,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要求,结合学校廉政建设实际,重点查找班子和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存在的苗头隐患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三、会议相关环节

(一)遵章守纪专题学习

1.时间安排:2018年7月12日前

2.具体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3.责任部门:宣传部、组织部

(二)廉政警示专题教育

1.时间安排:2018年7月18日前。

2.具体要求:以请进来、走出去、坐下来的方式,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活动。

3.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三)深入开展谈心谈话

1.时间安排:2018年7月17日前。

2.具体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与党委班子每位成员、党委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开展谈心活动。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的谈心谈话,要和民主生活会上的相互批评相结合。

3.协调部门:党办、院办。

(四)认真准备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和心得体会

1.时间安排:2018年7月18日前。

2.具体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研究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提纲并报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审阅把关。

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结束后,要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3.责任分工:

党办负责协调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委书记、副书记发言提纲及心得体会。

院办负责协调院长、副院长发言提纲及心得体会。

(五)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时间安排:2018年7月19日下午

2.具体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应当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内容要具体,剖析要透彻、抓住要害,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

3.协调部门:党办、组织部。

(六)抓好整改落实

1.时间安排:会议结束后开始。

2.具体要求:会后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情况,针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形成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整改措施要对着问题去,可操作、能落实。

3.协调部门:党办。

党委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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