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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2-21      [浏览次数]: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琼办发〔2021〕36号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海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关键时期。为推动档案工作与时俱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根据《“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推动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力争从数字档案馆建设转型升级为智慧档案馆,为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档案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统领。始终牢记“档案工作姓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履行“为党管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推进档案工作。

——坚持群众导向。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的需求为目标,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综合档案馆,建设好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档案利用体系。

——坚持依法治档。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将法治理念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结合起来,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实践中,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坚持创新发展。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推动档案实践、理论、制度全面创新,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档案管理模式。

——坚持安全管档。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守安全底线,强化风险防控,压实安全责任,确保档案安全。

(三)发展目标

2025年,档案治理效能、档案利用服务水平、档案信息化程度和管理能力大幅度提升,形成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新格局,力争档案事业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档案治理效能明显提升。充分发挥档案主管部门作用,加大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强化档案科技创新、执法监督、宣传教育、交流合作、人才队伍建设、风险防控、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提升档案治理效能。

——档案资源更加丰富。档案馆(室)业务水平全面提升,档案资源体系更加完备,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基层档案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档案工作服务基层更加有力。

——档案服务效能大幅提高。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创新档案利用服务模式,加快档案信息开放,实现档案信息整合共享,档案利用更加普惠化、便捷化。

——档案安全防护显著增强。完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档案应急机制、重要档案异地备份机制,加速推进濒危重点档案的抢救保护,进一步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档案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完备。

——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加快档案资源管理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推进档案数字资源建设,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坚持档案人才引进与培养并重,完善档案人才引进、培养、激励、评价机制,拓展人才发展空间。强化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扩大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进一步提高档案人才队伍综合能力素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提升依法治档、科学管档能力

1.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全面建立和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优化档案工作检查考核机制,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政府管理职责,完善与新修订档案法实施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增进局馆协同和相互配合,创建新型高效的合作模式,加强基层档案部门履职能力建设。科学规划各级各类档案馆设置和布局,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加强部门协同、区域协同,积极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加快推动档案资源规范化建设。

2.建立健全档案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做好新修订档案法配套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落实档案开放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价值鉴定、档案移交和处置、档案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档案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推动制定出台海南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和实施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档案标准体系方案,重点推进电子档案、科研档案、医疗健康档案、工程建设项目档案、档案资源共享服务、档案安全保护及风险防控、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等重点领域标准供给。鼓励档案学会等学术团体、行业组织及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档案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3.强化档案执法普法工作。健全保证档案法律法规实施的体制机制,提高执法监督水平。明确全省各级档案局、档案馆职能职责,依法落实各级档案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编制和公布权责清单,明确行使主体、权责名称、设定依据、履责方式。深化档案领域“放管服”改革,科学设置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指南和具体流程,提升档案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档案行政职权运行规范化水平。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政策,不断提高档案决策水平。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协调工作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违法责任认定和追责制度。省档案局定期对各市县、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和实施全省档案“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档案法治宣传,特别是要加强领导干部档案法治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4.加大档案监管力度。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档案管理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导、验收机制。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建设重大项目、智慧海南重大项目、“五网”基础设施重大工程、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重点工程、文化强省重点工程、重大生态保护项目等档案工作的监管。关注新领域、新类型项目,促进不同行业、不同类型项目档案工作均衡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业农村档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基层档案工作,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全面建档。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将档案工作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建设内容,推动乡镇和村级规范化档案室建设,探索“村档镇管”模式,增强乡镇村档案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村、红色村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流转、农村养老等档案体系。

5.强化档案业务督导。创新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方式,开展在线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提升档案治理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推动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的监督指导机制,推动机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所属机构和本行业、本系统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与经济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相适应的企业档案工作机制,完善企业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推进企业档案资源合理布局。加强新领域、新社会组织、新兴行业、新兴产业档案工作。多形式开展对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建立省级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以示范典型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加强重点产业园区档案工作。深化农业农村和城市社区档案资源建设和管理,继续抓好脱贫攻坚档案规范管理。强化电子文件、电子票据、电子证照监督指导。

(二)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推动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拓展丰富档案资源。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科技创新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重要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点项目现场音像采集,做好档案收集工作。加强教育、养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乡村振兴等领域档案的规范管理。结合我省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具有海南特色的历史记忆档案资源收集范围,重点加强农垦历史档案资料、海南省情地情和琼剧、黎锦、苗绣、崖州民歌的收集。加大对散存在社会的具有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的征集力度,重点采集反映本地区、本部门重要人物、重要事件、城乡发展变化和具有地方特色的音像档案资料。扩展对二级机构档案、企事业单位档案的接收。探索接收电视新闻、专题片、政务信息档案资料进馆,做到电子文件及数据应归尽归。鼓励开展口述历史档案、国家记忆和城市(乡村)记忆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等工作。建立各级综合档案馆与社会各方的协调协商机制,拓宽档案收集的渠道和形式。

专栏1:专题档案建设

1.开展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档案归集,推进相关档案资源跨区域、跨领域整合。

2.开展专题档案目录建设,推动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建设专题档案数据库。

 

7.提高档案资源质量。落实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完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归档、部门整理(立卷)、机关内部档案移交等制度,强化对包括专业档案、电子档案在内的各门类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深化档案检索工具、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全宗卷编制工作。加强机构改革、企业产权变动的档案处置工作。修订完善档案室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改进机关、企业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年度检查办法。督促指导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照进馆范围和质量要求,依法定期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8.优化馆藏档案结构。省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尽快完成新一轮省级机关保管期满应移交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市县综合档案馆要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内容,完善馆藏档案结构,做好各门类档案特别是脱贫攻坚档案、土地确权档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健全专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明确全省各级档案馆接收专业档案的范围。突出地方特色档案和专题档案资源建设,把能够反映海南省情、地情、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诸如琼崖革命历史文化、环保、旅游文化、黎苗文化、生态资源、海洋文化、华侨文化、特色小城镇规划、历史文化名城、民间文化、历史名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海南老字号等档案资料列入重点研究和收集范围。

专栏2:档案资源建设

1.属于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鼓励立档单位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5年可提前申请向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2.撤销单位、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的单位,经审核,可提前向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9.加快档案资源数字建设。建立以档案数字资源为主导的档案资源体系。进一步抓“增量电子化”,促进各类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电子档案应收尽收,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初步具备电子档案接收能力。继续做好“存量数字化”,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率达到100%,省直机关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率达100%,省属企业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率达90%以上。

(三)优化档案资源利用效能,充分发挥档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10.持续推进档案开放。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严格执行档案解密审核有关规定,未进馆的档案由定密单位进行审核,已进馆的档案要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移交单位共同负责审核,实现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实行划控开放工作两级审查机制。建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开展档案解密和开放审核机制,健全落实档案解密划控和开放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加大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力度。全省县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及时主动开放应开放的各类档案。探索开展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依法提前开放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类档案工作试点。引导各单位档案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需求,积极开展馆(室)藏档案对外开放利用服务工作。

11.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加强档案开放利用、政府信息查阅、档案展览陈列、档案宣传教育、档案远程利用等场所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档案检索工具,建立各类专项数据库,简化档案利用流程,开展形式多样的档案查询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利用档案信息和档案文件需求。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进档案数字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利用。

专栏3:档案公共服务

1.加大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力度,十四五末各级档案馆基本完成馆藏2000年前到期档案的开放审核。

2.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公布开放档案目录不少于50万条,稳步推进开放档案全文在线查阅。

 

12.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整合全省档案部门力量,加强与档案形成单位、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以“工匠”精神打造档案文化精品,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编研产品。深入挖掘馆藏档案资源,开发具有海南特色的档案文化产品。重点编研出版海南省档案馆指南、张云逸在统战中的特殊贡献、党和国家领导视察海南专题画册。依托馆藏档案资源,积极举办各种主题展览,精心打造档案馆开放共享平台,彰显档案社会价值,扩大档案馆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展览陈列、新媒体发布、影像制作等方式,推出具有海南特色、海南品牌的档案文化精品,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

专栏4:档案资源开发

1.综合运用展览陈列、新媒体传播、档案公布、史料编研等方式,创作一批档案文化精品,打响具有海南特色的系列档案文化品牌。

2.推进国家综合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力求具备条件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建成符合《国家综合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规范》要求的示范基地。

 

(四)推进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档案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

13.加强档案馆库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档案馆库配套设备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三亚市、儋州市和三沙市档案馆新馆建设,推动海口市龙华区、秀英区、琼山区档案馆新馆立项建设。“十四五”期间,力争各市县城建档案馆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高校、企业和专业档案馆应根据实际新建或改扩建档案馆库,以满足档案安全保管和利用需要。提倡建设“绿色档案”的理念,以“节约能源、节省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为目标,努力构建低碳、环保、生态、节能型的档案馆建筑。加强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推动对各级综合档案馆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对档案室库房建设的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模式,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和日常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和安全处置能力。

14.完善档案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档案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形成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档案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加强档案安全监督制度建设,建立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管理机制,实行全省档案信息化安全检查、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大档案安全检查力度,促进档案安全责任落实,推动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定期组织开展档案安全和保密教育。全省各级档案馆馆藏的永久性档案分重要和普通两级分别进行集中管理,加强对重要和珍贵档案的保管和保护。组建“全省档案抢救与修复中心”,招聘高端技术人才,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我省档案仿真和档案修复水平。加强档案服务企业监管,对涉及档案安全的寄存托管、数字化加工、信息系统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管,依法建立档案服务外包“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事故问责机制,加强对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追责。

(五)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助力档案管理提质增效

15.健全档案信息化管理机制。积极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大数据开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推动各级政府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推进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进一步夯实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满足馆藏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及备份需求,逐步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水平相匹配的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海南省电子文件备份中心(省重要档案特藏库)的投入使用,尽快实现全省档案数字资源集中备份。

16.探索电子文件单套制管理。强化对电子文件形成、积累和归档的全程监督指导。建立完善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移交和长久保存制度,制定电子档案接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着力推进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一体化管理。建设全省电子文件、档案单套制应用云平台,探索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单套制归档,逐步建立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机制。推进电子档案长期保存技术研究与应用,提升电子档案管理水平,确保电子档案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

17.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一体化平台”与档案部门的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系统实现对接,推进原生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加快机关档案室藏纸质档案数字化进度,组织推广数字档案室建设经验,深入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积极推进档案信息系统建设,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接收、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将海南省档案馆建成数字档案馆并转型升级为智慧档案馆,形成“互联网+”档案事业发展新格局,助力“数字海南”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档案馆建设数字档案馆。

18.全面融入服务数字化改革。落实《海南省档案远程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全省跨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力度,依托“海南省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平台”,建立更加便捷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利用联动新机制。针对涉及民生的档案查询,在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之间实现“跨馆查档、异地出证”。向海南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共享已开放档案数据资源,不断扩大档案信息资源共享规模。

专栏5:档案信息化建设

1.建设全省电子文件、档案单套制应用云平台,逐步实现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单套制归档。

2.建成海南省数字档案馆并向智慧档案馆转化,提升档案信息化水平。

3.海南省电子文件备份中心投入使用,实现全省档案资源集中备份管理。

 

(六)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引领作用

19.加强档案教育培训。摸清全省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做好全省档案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推进全省档案专家库建设。实施档案专业能力提升计划,依托高等院校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强化档案部门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档案人才队伍。

20.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创新优化档案人才培养、使用、激励和调整机制,努力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完善在职教育培训计划,积极与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对我省档案人才进行委托培养,强化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掌握。积极开展国际国内档案学术交流,加大档案对外交流合作力度,培养具有世界视野、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高层次档案人才。支持档案工作人员利用网络远程教育资源开展档案知识学习,加深对档案理论知识的了解与掌握。选派档案干部到国家档案部门、档案工作先进地区挂职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

21.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和优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机制。在档案职称评审的基础上,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层次选拔人才,发挥高级人才的引领作用。细分专业领域评价人才,重点选拔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开发利用、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有突出专长和贡献的人才。保障各领域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平等参与职称评审的权利,探索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国外档案专业人才认证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档案人才表彰工作,树立先进典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把党管档案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进度安排,加强监督指导,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档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档案工作职责,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档案宣传。充分利用档案资源,增强档案工作服务的主动性,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档案宣传;深化阵地建设,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办档案专题展览,进一步拓展档案的文化服务功能;利用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开展档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营造良好的档案事业发展环境。

(三)加强督促检查。省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实施2023年中期评估和2025年终期评估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规划实施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各市县档案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推动规划有序高效实施,搞好地方规划和本规划目标任务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保障档案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将档案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与档案工作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保障本单位档案工作经费,做好本单位档案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档案科研创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