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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5 11:28:00            点击数: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琼教工委函〔2017〕4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17年统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本次统计和数据报送,由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数据的汇总、核实,分党委(党总支)书记要经审定签字后方可上报学校组织部。

2.在统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基本状况时,要仔细研读所提供的统计指标说明(附后),注意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尤其要和已经完成的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匹配,杜绝杜撰。所报数据要严格核实,做到前后一致(要与学校的实际数据对比核实)。有关统计表格和统计指标说明可在学校党委组织部主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3.本次统计仅统计校本部的基层党组织情况,第一、二附属医院党委不纳入统计。另外,由于我校正处于第六轮聘任,相关组织关系还未全部转移完成,部分二级党组织的情况统计按如下要求进行:第一、二临床学院党委、急诊创伤学院党委由原临床学院党总支负责统计;

杂志社、图书馆、档案馆由图书馆联合党总支负责统计;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医学信息学院党委负责统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后勤管理中心由机关党委负责统计;心理学系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党总支负责统计;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科学实验中心、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科研处、海南省医学科学院办公室等部门由科研联合党总支负责统计。体育部、外语部、国际教育学院各自统计(签字由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字即可,公章盖各自公章);安评中心中心与药学院党委分开统计。其余基层党组织均按新设置的基层党组织进行统计,盖章可用原基层党组织公章代。

4.本次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含当日),各报送单位要严格按照数据截止时间期限和统计表格所提供统计指标进行统计(统计指标说明是关键),并于9月4日上午12点前将审定后的5张统计表(附件1-6)及报送人员信息表,均加盖公章后报送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以备数据核查。注意不要漏填或错填。

联系人:邝敏;联系电话:31350931;

电子信箱:hyzzb201504@126.com

附件:

1.统计指标说明、数据统计及报送人员信息表(WORD文档)

2.2017年全国高校教职工党员队伍结构和党组织基本状况统计表(表一)(EXCEL表格)

3.2017年全国高校学生党员队伍结构和党组织基本状况统计表(表二)(EXCEL表格)

4. 2017年全国高校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表三)(EXCEL表格)

5. 2017年全国高校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及组织处置情况汇总表(表四)(EXCEL表格)

海医组[2017]18号 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pdf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