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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制度及管理办法

 

 

一、毕业论文的地位和作用  
毕业论文是本科生在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必须进行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学习和综合训练阶段;是学生深化﹑拓宽﹑综合所学知识的重要过程;是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  
二﹑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指导教师要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编写任务书。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应独立完成所要求的专题研究项目,并撰写出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  
2.学生要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正确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3.毕业设计方案要合理可行,理论分析和计算准确,实验内容要具有一定的新意和领先性。毕业论文要求论点明确突出,论据充分,分析和论述条理清楚。  
4.毕业论文工作量要有合理的要求。通过毕业论文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实验内容设计、实验研究、计算机应用和外文阅读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三﹑组织领导  
全系的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要在主管副主任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院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领导。  
1.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副主任和主要科室负责人参加,对全系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年度毕业论文的经费预算;动员各相关部门的力量,为搞好毕业论文工作做好准备和协调工作;汇总各相关部门毕业论文初期工作的基本信息,掌握毕业论文工作进展的总体情况;对毕业论文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督促;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评估、总结与经验交流;做好毕业论文的评优工作。  
 2.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系主任﹑系教学秘书组成,负责全系的毕业论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布置毕业论文工作任务,负责其正常运行,确保教学过程中各阶段的质量;审定毕业论文的题目,确定指导教师,上报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措施;定期检查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特别要做好题目审查﹑中期检查和答辩检查;确定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人选,领导和检查答辩工作;做好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并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四﹑指导教师及其职责  
1.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由中级技术职称(含)以上的人员担任。也可聘请外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为12人。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进行选题  制订毕业论文任务书,编写教学方案,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审定学生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程和工作质量,并指导其解决理论上的难点和实践中的关键性问题;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既要加强引导,严格把关,又要锻炼学生独立思考与工作的能力;对学生进行阶段性的检查﹑考勤﹑评定;审定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结合平时表现如实给出成绩和评语;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3.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可作为晋升技术职称和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五﹑毕业论文的选题  
1.毕业论文的题目由指导教师申报,经各部门集体审定,并上报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  
2.按照培养目标围绕本学科和专业选择有一定实用价值的、具有所学课程知识、能力训练的题目。内容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教学大纲的要求,能体现教学计划中对三基和能力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尽量从生产﹑科研﹑教学的实际问题中选定,并结合实验室建设情况,做到真题真做。  
3.选题要注意不断更新,难度和份量要适当,坚持每人一题,指导教师可将大而难的题目分解成若干子题目,分解为学生可完成的课题,毕业论文应有阶段性成果。能保证每人独立完成一定任务,并且每人都要对整个题目有全面了解。  
4.从查阅文献调查研究开始,要求学生每天工作6—8小时,用10周方能完成的毕业论文工作量。  
 六、组织管理  
 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各级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初期检查。在指导教师选题完毕后,系领导小组要认真审定毕业论文的题目﹑内容﹑工作量﹑可行性等。初始阶段,还要检查毕业论文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注意对不合格的学生提出警告。在此期间,学院对各系毕业论文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2.中期检查一般放在4月上旬进行。采取各部门普查及抽查的形式,主要任务是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学生实习调研报告﹑文献查阅及外文翻译情况﹑方案分析﹑有关实验数据及样本的采集﹑设计草图或论文纲要等。重点抽查初期检查时提出警告的学生。检查完毕后,各部门要把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  
3.后期检查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后,系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结合各部门的答辩情况,对答辩方式﹑成绩评定﹑工作总结等进行检查。  
 七﹑答辩及成绩评定  
 1.系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任务是组织领导全系的答辩工作,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最终决定学生毕业论文的总成绩。答辩委员会由主任担任主任委员,主管教学的副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正副教授﹑讲师担任委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答辩小组任务是主持有关课题的答辩工作,确定答辩成绩,对本组学生毕业论文的总成绩提出意见。小组由35人组成,答辩课题的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提问及成绩评定。  
2.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程序为:指导教师评阅学生的毕业论文,并结合平时表现,写出评语及评分。交答辩委员会审查,根据规范化要求决定学生能否参加答辩。答辩委员会将学生论文交付评阅人,评阅人根据评分标准评价论文书面撰写情况,写出评语及评分。答辩时,学生自述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特点及设计过程,然后由答辩小组成员对答辩人提问,内容包括:论文中的疑、错点,课题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设计的不足及完善方法,阶段性成果的价值,与课题内容相关的国内外动态等等。根据答辩情况,答辩小组给出答辩成绩及评语。  
3.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的最终评定,应综合指导教师、评阅人与答辩小组给出的评语及评分,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确定学生的成绩,由答辩委员会统一审定后通过。毕业论文成绩一般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次。  
4.对于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要求必须重做。  
 八﹑对毕业论文的其他要求  
 1.毕业论文格式要符合规范化要求,字数﹑参考文献﹑外文资料翻译等具体要求。  
 2.毕业论文时间:不少于8周。  
 3.毕业论文任务书一般在第七学期末以前下达给学生,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毕业论文成果由学院保存,一般为24年,优秀成果适当延长保存时间,特别优秀的可选送图书情报资料室保管。  
       5.在毕业论文结束后两周内,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以书面形式报系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