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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及留校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6   编辑:学生工作部          浏览次数:

各学院党委、学生班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海南医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2018年暑假放假的通知》(海医学办〔2018〕9号)文件精神,今年暑假学生将于7月23日放假,8月31日返校报到注册,9月3日正式上课。为确保学生暑期人身安全,切实做好暑期相关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党委要组织做好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特别是严防学生中暑、溺水等事故发生,确保自身安全。须有针对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所有工作均要做记录和材料存档,并撰写《放假前安全教育情况开展报告》(模板见附件1)。

二、各学生班级要召开放假前主题班会,要和学生强调三不准要求:不准聚集!不准游行!不准网上传播不实消息!要做好假期学生去向登记相关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在做放假前安全教育、各学生班级在召开主题班会时,必须明确并要求学生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学生最晚返校报到注册时间是8月31日23:30分,不按时报到注册者按旷课处理。

四、原则上暑期要求学生能及时回家,按时返校,暑期尽量不留校。若确有科研实验、学习见习需要等特殊原因需留校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留校申请并签订《2018年暑期留校学生安全自律承诺书》(见附件2),学院审核后,做好暑期留校学生信息统计汇总工作(见附件3),安排好学院暑期留校学生日常管理的学生负责人,并报学工处备案。未办理留校审批手续的学生,暑期不可留校。针对暑期留校的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党委要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关心暑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

2.各学院党委要充分发挥留校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每院指定1-2名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学生干部作为本院留校学生负责人,协助做好本学院暑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3.各学院党委应落实暑期留校学生每日一报和每周一报制。留校学生每日23:00前要主动向本院留校学生负责人报到。若临时决定要离校不再留校或离校一天以上的需按照学生考勤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校。学院留校学生负责人每周日晚要向学院党委报送本周学院留校学生的情况统计,及时、准确地掌握留校学生的动态信息。

4.各学院党委应制定暑期留校学生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工作方案。如遇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学工处等相关部门和学校分管校领导。

5.留校学生要加强暑期留校期间的安全防范和管理意识

(1)注意防火、防盗、交通和食品卫生等,注意自身安全;对贵重物品要自行保管,寝室无人或休息时要关闭门窗,提高防范意识。

(2)留校学生暑期住原宿舍原床位,要服从学生公寓管理,严禁使用违禁电器,保持寝室卫生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遵守生活园区作息制度,严禁晚归和夜不归宿,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6.学校暑期将对部分公寓楼进行维修或改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学生正常的作息和学习;提醒学生规避装修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提高防范意识。

请各学院于7月13日18:00前将留校学生信息统计汇总表电子版发至297145558@qq.com,于7月20日12:00前将《放假前安全教育情况开展报告》报至学工处学生管理科,联系人:徐芳芳。

 

附件:1.海南医学院放假前安全教育情况开展报告;

      2.海南医学院2018年暑期留校学生安全自律承诺书;

      3.海南医学院2018年暑期留校学生信息统计汇总表。

海南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