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网站建设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12-22 16:48:53

为全面加强网站建设和网络信息安全,全面提升学校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更好服务学校发展,展示学校良好形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海南医学院网站是指学校中英文门户网站及校内各二级单位用于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的各类网站。

第二条 校内网站分二级管理,一级为学校中 、英文门户网站;二级为各学院(部、所、中心、室)、机关处(室、部)、直属单位、科研实体机构及由学校批准设立的专题网站。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三条 网站建设与运行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网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组织实施。

第四条 网信办负责学校网站建设的整体规划、相关制度制定、备案审批、运维监管和考评指导等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 全校网站建设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安全防护方案、经费预算的制定,组织相关项目实施;

(二) 校外网站域名的申请备案与年检报告,校内域名的分配管理、备案登记;

(三) 网站负责人、网站管理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网站运维情况检查、督办、网站年度综合考评等,年终评选优秀网站和先进个人;

(四) 制定突发事件和敏感时期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防止和处理危害校园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

第五条   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中文一级网站和重要专题网站的建设与运维管理,负责全校网络媒体的舆情监控工作、网络文化建设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 学校中文门户网站、新闻网站以及其他校级专题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维护;

(二) 全校各类网站信息内容的安全审核与监管;

(三) 校内各类网站的更新检查,定期通报二级网站更新情况;

(四) 定期对网站通讯员进行培训、考核,根据工作业绩,年终评选优秀网站通讯员;

第六条 党委办公室负责校园网络保密信息监管工作; 保密信息管理按学校保密规定执行。

第七条  院长办公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校内各类网站重要办学数据审核和监管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学校英文门户网站和英文专题网站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国际教育学.院、外语部等协助建设。

第八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网站设施运行与技术保障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 提供网站运行需要的软硬件设施与公共服务,包括网络环境、服务器资源空间、域名管理、IP地址、网站群平台,以及其他技术服务;

(二) 网站安全准入检测与运行情况监控,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供网站运维情况技术报告。

第九条 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网站的内容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网站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网站负责人由二级单位领导兼任,网站须指定专人担任网站管理员和网站通讯员。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网站的内容监管。主要职责包括:

(一) 二级网站的建设、信息发布和日常运行维护;

(二) 确保发布信息(数据)准确无误,涉及学校重要办学数据须经校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

(三) 网站及时更新,每月至少有一条信息发布:

(四) 网站负责人、网站安全管理员、网站通讯员的管理。网站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通讯员须签订“海南医学院网站信息安全承诺书”(见附件二),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及时指定其他人员接任,并向网信办和党委宣传部报备(见附件三)。

网站负责人工作职责:负责二级网站日常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监管二级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数据)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网站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负责完成二级网站的一般信息发布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反映二级网站建设方案的变动以及运行期间的技术问题,掌握网站后台维护系统的相关操作,并接受必要的技术培训。

网站通讯员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工作动态。新闻信息的收集、写作、编辑并及时发布。

第十条 网站安全管理员、 网站通讯员严禁以下行为:

1、擅自发布信息或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

2、擅自在网站上链接其它站点,擅自张贴广告;

3、擅自发布盗版软件:

4、擅自提供各种形式的收费或免费服务信息:

5、擅自利用学校网站存储空间谋取私利;

6、利用网站空间进行非法交易:

7、故意制作、散布计算机病毒,造成信息损失或计算机硬件损坏;

8、泄露网站操作密码;

9、其他涉及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三章 网站设计规范

第十条  网站整体设计应美观协调、简洁明快,能够反映海南医学院风格、办学精神及本单位特色。机关处(室、部)群团等单位二级网站的设计风格须与学校主页基本保持一致。学院(部、所、中心。室)等二级网站的风格可根据各单位特点进行个性化设计。

第十一条 网站美工设计需参照 《海南医学院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方案》,使用标准化的学校标志、标准色、标准字体及组合方式。

第十二条 网站整体结构要层级有序, 导航栏分类合理,充分考虑用户习惯,方便用户快捷获取所需内容。

第四章 网站内容规范

第十三条 网站内容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署名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严禁发布以下信息:

1、含有危害党、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

2、含有暴力、色情等内容;

3、含有虛假、夸张等不实言论成分等内容;

4、含有泄露国家秘密、学校工作秘密等内容;

5、含有广告、各种形式的收费或免费服务信息等内容;6、含有危害学校安全和稳定等内容;

7、含有涉及个人隐私、侵犯个人权益的信息等。

第十四条 机关处 (室、部)、群团等单位网站栏目一般应包括:

1、基本信息:部门简介,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规章制度;

2、信息服务: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党(政)务公开;

3、服务指南:办事指南、联系方式、相关下载等;

4、部门文化建设。

其他栏目可根据各单位自身特点设定。

第十五条 二级学院(部、所、中心、室)等中文网站栏目一般应包括:

1、机构概况(机构简介、单位领导、机构设置、办事指南、联系方式等);

2、信息服务(学院新闻、通知公告,院务公开等)

3、师资队伍;

4、教育教学;

5、科学研究或科研推广;

6、学生工作:

7、党建工作;

8、文化建设;

9、社会服务。

其他栏(如特色栏目、专业科普等)可根据各单位自身特点设定。

第十六条 鼓励二级学院(部、 所、中心。室)建设英文网站,栏目规划可参考学校英文网站。

第十七条 学院三级机构网站在二级网站中统筹安排,不再单独设立。

第十八条 未经网信办批准,校内各类网站不得开设留言板、BBS、聊天室、评论等具有交互功能的栏目。如需开设留言版功能,须在申请时声明,并明确值班制度和该栏目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实行先审后发布制度,并随时检查留言内容,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并报网信办、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五章 网站技术规范

第二十条 网站开发应符合万维网联盟W3C (World Wide WebConsortium)制定的最新国际标准,能够兼容目前通用的各类浏览器(如IE、谷歌. 360、火狐等),并支持手机、PAD等智能终端设备访问。

第二十一条 网站对图片、 动画、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内容的使用要适量,按需要进行合理的压缩处理。

第六章 网站开通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工信部第33 号令)等相关规定,学校网站开通实行审批、备案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中文门户网站域名为www. hainme. edu. cn,英文门户网站域名为www. hainmc. edu. cn/en,由网信办负责向国家主管部门(CNNIC)办理备案及年检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 其他网站一般使用各单位英文缩写或拼音缩写作为子域名,中文格式为www. hainmc. edu. cn/xxx,英文格式为www. hainme. edu. cn/en/xxx,由建管单位向网信办申请备案即可。审批流程为:

(一) 建管单位填写网站备案审批表(见附件一) ;

(二) 二级网站由网信办审批备案;

(三)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安全准入检测,合格后办理备案登记、空间分配、域名管理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 因特殊需要申请使用非学校域名的,均须通过网信领导小组批准,学校网信办协助向国家主管部门(CNNIC) 申请备案。

第二十六条 为了防止管理不善引发的安全事故, 各单位网站停止使用或暂停维护的,须书面通知网信办妥善处理。凡半年以上没有更新维护的网站将被警告,一年以上没有更新维护的网站将被关闭,两年及以上没有更新维护的网站将被清除出网站群。

第七章网站维护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校内各二级网站原则上要求加入学校网站群管理平台,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统一分配后台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建设和管理单位负责网站的内容发布与信息维护,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的客观真实、更新及时。二级网站引用学校发布的信息时,须与学校信息数据保持一-致。

第二十九条 各建设单位应强化网站安全制度。网站首页公布主管领导和网站管理员姓名,规范网站管理员上岗、培训、离岗流程,严禁管理员账户和密码外泄,严禁使用弱口令密码并定期变更;网站须具备完善的后台登陆管理日志;定期备份网站数据;禁止上传与本网站无关的文件:禁止与各种应用系统混用。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建立网站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管理员每天至少两次全面浏览网站内容与相关链接,发现遭受攻击或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网站负责人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采取关闭网站等有效措施,最大可能的降低危害和影响,并报告网信办和党委宣传部。

第三十一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网站的运行安全和信息更新情况进行定期扫描监控,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布监控报告,督促不符合要求的网站整改。对于信息内容陈旧、 消耗大量服务器资.源、影响系统性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网站,将有权暂时关闭,责令其整改。

第三十二条 网信办总结学校网站建设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交流。要完善网站考评制度,定期对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直属附属医院网站建设和管理由医院全权负责,各医院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海南医学院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废止。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网信办。 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