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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海南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团委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第一临床学院“推优”工作的方案。

一、基本原则

必须认真分析入党动机,严格掌握标准和程序,确保质量,注重培养,坚持公开、公正。

二、范围和对象

凡团的关系在我院的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不含28周岁),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具有一定团龄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1、团支部成立“推优”小组;

2、召开团支委会,对递交入党申请的团员进行评定

3、各团支部确定召开“推优”大会时间及地点,并上报学院团委组织部备案。

(二)第二阶段:支部“推优”

1、各团支部提出推荐对象候选人,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推优”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拟定推荐名单;

2、团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填写《第一临床学院基层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推优”会议结束后,交予现场听会人员;

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上报辅导员审核后,在推优会议上公布推优结果;

4、上交《第一临床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

(三)第三阶段:反馈上报

1、学院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并对被推荐的团员情况进行考察后,公示各团支部的“推优”名单,公示时间为期五天;

2、公示无异议后,团支书到学院团委组织部按照推荐通过人数领取《优秀团员推荐入党表》,填写好《优秀团员推荐入党表》后,统一收齐后上交学院团委组织部;

3、在《优秀团员推荐入党表》上签署意见,并报校团委审批。

(四)第四阶段:推荐归档

1、将审批的《优秀团员推荐入党表》整理推荐给各党支部书记签收;

2、向党支部推荐,便于党支部及时进行讨论研究,对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3、整理材料归档。

四、推优要求

(一)高度重视。在“推优”工作中,各团支部应通知辅导员参加班级推优会议并进行指导。各班的辅导员应全面掌握“推优”工作的进程,顺利开展指导工作。

(二)民主推荐。各团支部推荐名额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采取民主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团员应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到有效票数内。

(三)求真务实。在推优过程中,具体详实地反映该团员的一贯表现,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四)精心组织。各团支部要按照院团委的总体规划安排,迅速准确做好推选人的材料报送工作,整理好推优会议记录、推荐发展对象审核表和资格审核表。

(五)各支部“推优”入党工作要接受本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