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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临床学院2019年度“五四”表彰 评选工作的通知

第一临床学院各团支部:

2019年,第一临床学院团委积极贯彻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中心思想,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把培养学生成长成才作为旨,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主要线索,在组织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 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广大团员青年勤学务实,参与和谐校园建设,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以及个人。依据校团委的 要求,经第一临床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10个第一临床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80名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共青团员、20名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12名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学生干部、15名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学生干事、10名第一临床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校级评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第一临床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1. 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 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 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按要求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

3.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有效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积极开展基层 团建创新探索,健全团员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申报 团支部及其系统的团员、团干部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4.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 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 团支部团员志愿海南网站注册志愿者达 100%。

6. 在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生力军 和突击队作用,如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保障博鳌亚洲论坛国事等党政重大重要事件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团支部。

7. 本支部成员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人数一年级50%以上,二年级 70%以上,三四年级80%以上。

8. 已获评2018年度海南医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原则上 不再申请2019年度此项表彰奖项,优秀个人名额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个,具体见附件5。

(二)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 团龄在一年以上,本人是入党积极分子,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乐于助人,先进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强。

3. 思想进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良,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一学年内无违规违纪现象, 无旷课、考试补考记录,或其它不良记录,并能在学习生活上帮助同学。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主动的参加团组织 活动,认真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无恶意欠缴学费、团费等。

5. 为志愿海南网站注册志愿者,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且年度开展有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间不低于 20小时。

6. 在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如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保障博鳌亚洲论坛国事等党政重大重要事件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

7.申报的团员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8. 团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三)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1. 必须具备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1-7条。

2. 担任共青团干部(班级团干部或共青团下属组织干部)至今,且任职时间一年以上。

(四)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1. 必须具备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1-7条。

2. 从事学院学生组织工作至今,且任职时间一年以上。

3. 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由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事务办公室、党员之家、新媒体中心、科研创新办公室自行推荐。

(五)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学生干事

1. 自己担任第一临床学院各学生组织干事时间不少于七个月;严格要求,认真及时做好上级布置的每一项任务。

2. 有明确的组织观念,严格遵守学生组织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工作职责。

3. 谦虚谨慎,能虚心听取同学意见,实事求是,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工作中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积极配合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有团队协作精神。

4. 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刻苦,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学习成绩良好,无违规违纪现象,无考试补考记录。

5. 为志愿海南网站注册志愿者,年度开展有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间不低于20小时,且同等条件下,获得其它相关的国家级证书(如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普通话证书)或校级及以上奖励者在评选时优先考虑。

(六第一临床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

1.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具有一年以上的注册志愿服务经历。

2. 长期坚持组织或参加社区服务、义务劳动、敬老助残、文化辅导、企业帮扶、文艺下乡、环境保护、爱心接力、抢险救灾、大型赛会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有良好的社会反响。

3.在校,院、部(系)青年志愿者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或表现突出,且青年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当年不少于30小时。

4.在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过程中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

(七)大学生自强之星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良好,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它方面面临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感人突出,尤其在抗击疫情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2.名额不限,各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上报,学院将择优直接推荐参与校级评选。

二、评选办法

1. 第一临床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各支部自行申报,团委将采取线上汇报或者视频汇报形式,听取各支部的工作汇报,同时结合申报资料及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选。

2.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各支部自行推荐,报送第一临床学院团委审定。

3.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事务办公室、党员之家、新媒体中心、科研创新办公室推荐,经第一临床学院团委审定。

4.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学生干事:由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事务办公室、党员之家、新媒体中心、科研创新办公室推荐,经第一临床学院团委审定。

5. 第一临床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由第一临床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推荐,经第一临床学院团委审定。

6. 大学生自强之星:各团支部自行推荐,学院将择优直接推荐参与校级评选。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五四红旗团支部”:(1)先进事迹材料。对照评比条件,按照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主要成效等三部分格式撰写,全面介绍班子建设、支部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约 2000 字;(2)申报表。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奖励情况必须填写经核实无误的奖项年度、级别和准确全称。(3)申报集体及其下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截图。

2.“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事”、“ 优秀青年志愿者”:(1)先进事迹材料。对照评比条件,撰写 2019 年度个人事迹材料,约 2000 字;(2)申报表。填写申报表(见附件 2),奖励情况必须填写经核实无误的奖项年度、级别和准确全称。(3)“志愿海南”本年度时长截图及录入“智慧团建”信息截图。

3.“大学生自强之星”:(1)先进事迹材料。对照评比条件,撰写2019 年度个人事迹材料,约 2000 字;(2)申报表。填写申报表(见附件 3)。不限制名额。

(二)报送要求

1. 所有材料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团支部(组织)2019 年度五 四表彰申报材料”。申报表格和其它支撑材料只需要上交电子版至相应联系人邮箱。

2. 报送截止时间:4月17日(周五)18:00

3.联系人:

(1)团委组织部陈啟龙(负责16、17 级各团支部)

电话:18889733269 QQ:1395958355

邮箱:1395958355@qq.com

(2)团委组织部黄业宾(负责18、19级各团支部)

电话:18808941275 QQ:2993102857

邮箱:2993105857@qq.com

(三)注意事项

1. 评选活动必须按《团章》要求,在民主评议基础上,自荐和推荐相结合产生。各支部成立评审小组,对各类推荐对象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报院团委审批

2.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在认真听取党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考核拟申报集体和个人,按照申报条件,确定申报名单,申报材料要做到客观、准确、实事求是;要严格把关,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个人推荐上报。

3.不按要求申报、材料不齐全或逾期不报的团支部视为弃权,将不列入评选。

4.个人奖项申报者必须满足在本学年内第二课堂学分修满1学分,新生必须修满 0.7个学分。

5.集体或个人有重大违纪事件或严重欠缴学费、团费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6.上报之前要在本团支部公示3 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如果公示后因条件不符者,取消该名额,不再替补。

7.通过评选表彰,要形成正确导向,调动本团支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促进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8.上交所有材料需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9.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需要存底,不再退回。

附件:

1. 2019年度海南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2. 2019年度海南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优秀个人”申报表。

3. 2019年度海南医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登记表。

4. 2019年度海南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五四”表彰申报材料汇总表。

5. 2019年度海南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五四”表彰名额分配表。

第一临床学院团委

2020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