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学院概况 » 专业介绍 首页»

精神医学

精神医学

专业代码100205TK

学科门类医学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标准学制五年

培养目标

推行“大临床、厚基础、小专科、重兴趣”的学生培养理念,将教学重点放在临床医学综合知识与基本技能、精神医学基础知识与技能、心理咨询与治疗技能、精神科职业认同感等方面。以培养学生的普通精神科临床诊治能力为首要任务,并兼备具有一定的精神相关其他类疾病的处理能力。要求学生掌握正确的临床工作方法,包括准确采集病史、规范体格检查、精神检查,正确书写病历、熟悉各轮转科室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和临床路径、正确对精神科疾病和多发病进行诊断与处理。经过五年的教学实践培养,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和科研教学的能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管理和人际沟通能力。

主要课程

系统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药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预防医学、心理学导论、精神病学基础、临床精神病学、神经病学、精神药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儿童精神病学、老年精神病学、司法精神病学、社区精神病学、变态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评估学、心身医学概论。

专业特色

本专业为新办专业,将“以德治学”作为本专业文化建设的核心理念,构建“和谐、自强、耕耘、向上”的学风,注重学生人文、临床、精神医学、心理咨询与治疗综合素质的培养。

师资力量

精神医学专业目前有专职教师9人(教授1 人,副教授 3 人,讲师5人),其中博士3名,硕士6名。聘任了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安宁医院具有丰富临床及教学经验的高级职称精神科医师作为兼职教师。

就业前景与方向

精神医学不单涉及各种精神病、神经症、心身疾病或伴随躯体疾病的精神障碍的诊治,还涉及适应障碍、人格障碍、性心理偏异,以及诸多类别的儿童行为问题的防治、矫正和处置问题,故就业面广,主要包括:1、精神病院或综合医院的精神科病房和门诊;2、在社区和基层保健机构开展对精神疾患及精神卫生的服务和研究工作;3、在综合医院内,为其他各科所遇到的精神医学问题提供联络会诊;4、在学校、监狱、戒毒所和企业等机构从事精神疾病筛查和心理咨询与治疗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