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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实验准入申请和承诺书(拟在重点实验室进行课题申请)
   发布时间:2023-12-29         发布人:hnrdyyzwyf   浏览次数:

海南省热带药用植物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准入制度

(海南医学院)


为了保障各实验室人员的人身安全,降低实验室事故发生的风险,保证海南省热带药用植物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行,特设立重点实验室准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海南省热带药用植物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人员,包括:研究生、教师、以及需要进行药学实验的其他人员等。

以上人员只有通过以下步骤方可通过实验室准入制度,获取进入实验室工作资格。

1.进入实验室进行科研实验的申请人需首先填写“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准入申请和使用承诺”,并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入。

2.进入实验室之前,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学习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制度,重点是《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以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3.关于仪器的使用,普通仪器设备培训后,学生可自行操作;液相、喷雾干燥、冻干机、核酸蛋白成像系统、脑微透析系统、脑立体定位仪、16 通道生理记录仪等贵重仪器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使用,LC-MS 必须专人使用。

4.工作实验期间应遵守本实验室的管理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要求,节约水电,讲究卫生,爱护公物,损失赔偿,保证防火防盗。

5.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允许,严禁私自带外来人员(包括自己同专业者和室友等未登记申请者)进入实验室;严禁将实验室任何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一律禁止进入实验室!

6.所有进入人员必须参加实验室培训学习和例会,采取签到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对无故缺席者,按已完成实验工作处理;若要继续实验,需课题负责人(导师)进行书面说明,并再次提交申请。

7.在实验室工作期间,对违反管理制度和规章者,实验室管理人员将向课题负责人(导师)进行通报,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者,本人禁止进入实验室!该导师列为黑名单,拒绝其以后的所有申请。

请仔细阅读上述制度

海南省热带药用植物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