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正文
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2-09-27   发布者:佚名    浏览次数:

保卫(武装)部服务承诺及相关工作流程

1、做到服从命令听指挥当执行文化的带头人。

2、转变工作作风,想师生员工之所想,急师生员工之所急,做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

3、廉洁从政,在个人得失上做到“不跑、不送、不伸手”。

4、及时反馈工作结果

(1)、校级指令按时书面汇报

(2)、上级公文提前1—2天上报

(3)、部门和各院系部之间当天电话答复

(4)、一般治安案件一周答复

(5)、较大或重大案件按公安程序办理,及时沟通及时解答

(6)、证件办理按要求办理

(7)、一般证明材料办理在符合流程的情况下,当日解决。

1、处理一般治安案件工作流程:

受理报案

调查询问

征求当事人意见

承办人拿出处理意见

负责人初步审查

汇报分管副部长决定

报案电话:31350920

2、消防器材维修、购置工作流程:

消防科作出计划

部务会研究

分管校长审批

学校招标委员会审批

公开招标

公示中标单位

签订合同

消防科组织维修、购置

消防科对维修、购置的器材进行验收

发放各单位

按合同转账结算

3、公章管理工作流程:

师生证明重大事项经费报销

↓↓↓

个人申请部务会研究决定经手人签字

↓↓↓

所在单位书面审核→部长签字同意验收人签字

↓↓

分管部长签字公章管理人员登记、盖章

4、户籍管理工作流程:

户籍迁入户籍迁出

↓↓

通知新入学的学生交迁移证清点毕业生人数上报公安局

↓↓

清点迁移证、分班贴标签组织学生有序办理

↓↓

审核无误报领导审批人工核对

↓↓

交公安局入户打印整理

↓↓

整理装订常住人口登记表发放迁移证

注:服务承诺及相关工作流程由保卫部负责解释

Copyright © 2022 海南医学院武装保卫部(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