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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3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海南医学院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刘赐贵书记、沈晓明省长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9〕3号)、《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安委〔2019〕10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安〔2019〕2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按照《海南医学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责任要求,严格执行《海南医学院消防安全系列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决定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按照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以及省委书记刘赐贵、省长沈晓明的批示要求,落实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和措施,集中整治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控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不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事故“两条底线”,努力推进我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稳定,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我校“更名医科大学”工作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一)突出重点问题整治。坚决整治部分单位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不到位,以及思想麻痹松懈、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安全教育不到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二)突出重点领域整治。坚决整治校车、消防、校内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食品安全、预防溺水、校园安保、恶劣天气应急等重点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突出治理危险化学品监管责任悬空、本质安全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三)突出安全监督检查。坚决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通报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

三、综合整治重点

(一)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学校安全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大意,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意识淡薄,重教学轻安全,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走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

(三)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措施不力,部门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教职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

(四)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四、校园整治重点

坚持全面整治和突出重点相结合,以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为重点,突出治理校车及道路交通、校园消防、校内建筑施工、食品安全、预防溺水、校园安保、极端天气应急等领域安全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责任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处、教务处、保卫处、基建房产管理处和各相关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所)。

一是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问题。重点整治相关部门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没有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员,没有理顺工作机制和明确专职管理机构,安全责任主体责任不清、职能交叉、分工不明、管理有漏洞、未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等问题。

二是安全经费投入不足、设施设备配备不全问题。重点整治设施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防腐柜、储存柜、净化、通风、应急预警及处置、标识、洗手、消毒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配置不到位问题。

三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不健全、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危险化学品采购、入库、存储、领用、报废等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等不规范、流于形式、没有及时修订、未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等问题。

四是实验室信息化管理水平低问题。鼓励创新开发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借助电子化、网络化技术,围绕危险化学品的申请、采购、存储、供应、使用和报废处理等环节,构建全过程、全要素和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危险化学品的精确化、动态化和智能化管控。

(二)校车及道路交通(责任单位:院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团委、保卫处、特科物业)。

一是校车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车况性能差、未申请并获得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未按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校车安全设备不齐全、安全管理台账不规范、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培训不到位、超员超速行驶等问题。

二是非法接送学生运输经营行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行与车辆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确保每部运输车辆的安全,坚决杜绝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疲劳驾驶、无驾驶资质、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交通安全设施不齐全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提醒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辆、不乘坐非法客运车辆、不乘坐货运车辆。

三是校内交通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校内交通标识不全、社会车辆随意进入校园、通行车辆秩序混乱、校内无序停车等问题。

(三)校园消防(责任部门:保卫处、各部门、特科物业)。

一是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整治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防巡查检查制度不规范、应急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校园消防、用电等管控不力。对学生和教职工宿舍、教室、实验室、仓库、食堂、体育馆、图书馆、礼堂及办公室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电气线路老化、私拉线路、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

三是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工作。全国、全省“两会”、博鳌亚洲论坛等重大活动举办,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巡查,加强应急值班,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四)校内建筑施工(基建房产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团委)。

加强校园建设施工期间学生安全管理。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施工、规范施工。要将施工区与教学区、活动区实行硬隔离,并采取防护措施,设置警戒线和安全专用通道,加强施工区域周边安全巡查,坚决确保在校师生的安全。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远离校内外各处施工区域,不在施工现场观看、逗留,提高遵守安全规定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自护能力。

(五)食品安全(后勤管理处)。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整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残缺不完善的问题。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重点整治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食品监督委员会安全监督制度等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确保食品安全。

三提高食源性疾病防控意识和能力。重点整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不及时、整改落实台账不完善的问题。

四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重点整治在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后,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完善,处置措施不当或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不落实的问题。

(六)预防溺水(学生工作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一是建立健全学生防溺水教育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根据我校大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各种载体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和自救方式,提高学生的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智慧救援的能力。

二是做好预防管理,加强风险防控。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控。深入分析各类溺水事故发生的时段、地域、溺水原因等情况,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和预警。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

(七)校园安保(保卫处、基设房产管理处、特科物业公司)。

一是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建设。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强化校园及周边巡查制度,严格落实每月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制度。

二是加大安防设施设备投入。定期检查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培训在岗人员的使用和维护技能;做好视频监控系统的维修和维护,保障监控系统正常工作;要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墩硬质防冲撞设施。

三是加强警校联防机制。要加强和公安、综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配合执勤民警做好校园周边风险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

(八)应对极端天气(院长办公室)。

重点整治应对极端天气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应急值班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五、工作安排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集中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采取分步实施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月10日前)。各部门要研究制定集中整治方案,根据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要求,明确目标,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并于2020年1月3日下午下班前前将集中整治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报送海南医学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联系人:尹国群, 联系电话:66892400,邮箱:hybaowei@163.com

要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认真梳理,逐项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到人,一处不漏,每一处风险隐患问题都要列表附图,编码建库,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确保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判定隐患等级,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行闭环管理。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11日至2月20日)。各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对隐患问题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督查督办,整改销号。要针对突出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对策措施。要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排专人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2月2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全面梳理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经验做法。要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做好迎接省教育厅明查暗访工作,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努力实现提高安全红线意识、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五个提高”。各部门要在2020年3月2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海南医学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红线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细化集中整治工作职责,压实安全责任。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分解整治工作内容,完善整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和水平。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三)强化沟通协调。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部门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将集中整治作为岁末年初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各部门要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全面排查风险。要全方位、全过程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校车及道路交通、校园消防、校内建筑施工、食堂食品、预防溺水、校园安保、极端天气应急等重点行业领域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研究制定排查清单,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分布档案和数据库,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五)强化跟踪指导。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六)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微博等信息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集中整治行动宣传造势。鼓励广大师生及家长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切实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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